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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认同千寻饰品的经营理念,认可公司的产品,自愿申请加盟并接受广州般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统一管理,配合公司的市场及商业运作;
2、具有意向经营千寻饰品产品的合法经营场所;
3、通过公司审查并与公司签署《加盟合同》;
4、单店缴纳加盟金1万元;
5、缴纳支持金500**(合作缴纳,此支持金在解除合同3个月后无违规的情况下予以无息返还);
6、按合同规定向公司**货款、品牌使用费和其他费用;
7、进货金额(简称"配")不低于标准配货的指定金额;
8、凡有意向加盟者,在缴纳意向加盟金并选到合适店铺位置时才能正式签订加盟合同。
(1)意向加盟金标准为人民币200**;意向金在加盟商签订加盟合同时,意向加盟金可抵为部分正式加盟金或货款;
(2)缴纳意向加盟金后三个月内没有选到合适店铺位置,经申请同意后一个月后公司退还意向加盟金;